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内党高工发〔2016〕13号)精神,学校召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党委)书记会议,要求各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党委)按照文件要求的代表条件、名额和结构、推荐程序等做好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各党组织按照上级要求充分酝酿讨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学校将各总支集中推荐的傅永春、红雨报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经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考察和研究决定,确定傅永春、红雨两位同志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为更好地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现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如下:
傅永春,男,汉族,教授, 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红雨,女,蒙古族,教授,内蒙古师范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
1、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来电向校党委组织部反映。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所反映情况,来信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2、反映情况要本着对党和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3、本公示期限为5天,从2016年9月5日起至2016年9月9日止,公示期间来电受理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联系电话:4392522)
中共内蒙古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