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日,学校协调推进党建工作指导中心首批兼职督导员聘任仪式在田楼812会议室举行。校党委书记傅永春,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云峰,学校党口部门负责人及中心兼职督导员出席会议,组织部部长李向东主持聘任仪式。
会上,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云峰宣读了《关于成立内蒙古师范大学“协调推进党建工作指导中心”的通知》和《关于内蒙古师范大学协调推进党建工作指导中心人员聘任的决定》。
校党委书记傅永春,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云峰为兼职督导员颁发了聘书。
傅永春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中心”建设工作,中心的成立是适应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出了抓党建工作的改革创新精神。我们要把摆正“两个位置”贯穿于做好督导工作的全过程。一个位置是“公正”。作为校党委的督导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在开展督导工作时力求做到公正、实事求是。一个位置是“配合”。督导员要在组织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经常把督导工作情况与组织部进行良好沟通。
傅永春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聘任兼职督导员开展党建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以来,中央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结合学校快速发展的大局大势,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凝聚人心。督导员要深入二级党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工作,以查促建,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提升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傅书记对加强兼职督导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一是要准确把握工作内容。通过开展检查指导,调研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了解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不足和困难,督促落实党建工作的规范性要求,同时挖掘优秀典型,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二是要认真落实工作要求。要结合检查单位的实际情况,抓实检查指导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切实帮助二级党组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达到提升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的目的。三是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能不能圆满完成督导任务,首要是加强理论和政策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督导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认真学习有关党建工作方面的政策文件,把握督导规律,提高督导水平。
党务工作督导员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聘请从事管理工作的离岗和现岗处级干部担任兼职督导员,是进一步完善学校党建工作队伍、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举措。2017年,学校协调推进党建工作指导中心首批聘请孔令如、王海燕、克金布、莎仁、金民忠、韩俊卿、张爱民、格日勒图、王凤岐、王瑞昌、何天云等11位同志担任督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