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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九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9-10-25]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学校党委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确保大学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接受较为系统的教育培训,学校研究,决定于2019年11月2日——11月17日举办第十九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两校区分开授课,以课堂教学、专题辅导为主,并采取主题党日活动、课后讨论、撰写心得体会、观看影像和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进行。由校党校和各分党校共同完成,不少于32学时。11月2日校党校举行理论公共课集中培训,之后各分党校组织第二课堂培训并对学员进行考核。

二、培训对象

2019年11月2日以前发展的学生预备党员均需培训,特别是上学期没有参加和没有通过培训的同学要参加本期培训。

三、培训时间

2019年11月2日上午9:00赛罕校区和盛乐校区同时举行开学典礼及首场讲座。

四、考核方式

(一)采取平时成绩、主题党日活动、小组讨论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40%,平时成绩包括出勤情况、课堂表现、实践的考勤情况、学习笔记各10%。主题党日活动20%,心得体会20%,小组讨论和社会实践各占总成绩的10%。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结业资格。

1. 集中授课、主题党日活动、讨论、社会实践环节总计缺勤一次以上(含一次)。

2. 无故旷课一节以上(含一节)。

3. 无笔记和讨论发言提纲。

4. 严重违反课堂纪律者。

5. 论文、社会实践总结表和笔记抄袭的。

6. 本次所有培训结业材料需负责教师审核无误后签字报校党校,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五、培训要求

1. 请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协同党校加强对本期培训班的组织管理,指派12名教师具体负责本单位学员的培训工作,跟班听课,随班考察本单位学员,认真填写学员学习情况各类登记表。

2. 请各院级党委、党总支在培训期间由本学院组织或联合组织两次主题党日活动和安排两次分组讨论,人数不超过35人,把主题党日活动和小组讨论具体时间安排表于11月2日前报校党校,校党校组织人员参加各学院主题党日活动和分组讨论。请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组织好主题党日活动和讨论。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主题党日活动和讨论要求与时俱进,要求每位学员撰写党日活动心得一篇,分组讨论要先列提纲,再写发言内容,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做好记录。

3. 培训期间要求每位学员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活动由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自行设计,可单独或组队进行。内容要丰富创新,要求以社会活动或社会调查为主进行实践。培训结束时,预备党员需填写《学生预备党员培训期间社会实践总结表》。

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统筹规划,将社会实践作为预备党员教育的一项长效机制,积极组织学生党员在预备期开展实践活动,要求突出实效性和专业性,达到服务师生、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效果,彰显大学生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作用。

4. 培训中,每位学员要自觉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认真听讲,完成规定的自学内容,做好笔记;勤于思考,认真讨论,踊跃发言,力求学有所获。严格遵守党校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5. 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要撰写心得体会一篇。要求围绕授课内容,结合自身实际,观点鲜明、论述清晰,层次分明、字迹工整,不得网络抄袭,字数不少于1500字,作为党校培训结业鉴定的依据之一。校党校审查合格后移交各学院学生党支部存档。

6. 本期培训共两次讲座,两次以学院为单位主题党日活动,两次小组讨论,一次以学院为单位观看影像,一次社会实践活动,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提前协调好上课时间,不允许请假,如特殊情况未能参加本期培训的学生请从组织部网站下载请假条填好以学院为单位交校党校备案,便于参加下期培训。

联系人:刘正鼎

联系电话:7383714

邮箱:liuzhegnding@imnu.edu.cn

    特此通知

    附:1.内蒙古师范大学党校第十九期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表

    2.2019年第十九期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座位表



                                       中共内蒙古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内蒙古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