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协助做好2021年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107名学生进入考察范围,为确保真实、全面、客观、准确了解考生情况,现将考察对象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来电或来信反映。兴安学院1名考察对象、青年政治学院2名考察对象、乌兰察布职业学院3名考察对象在所在学院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5月10日-5月14日
受理电话:0471-4812278 4812035 7383712 4392103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年选调生入围考察对象名单
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