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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治区县处级及以上干部 2019年度网络培训的通知

[日期:2019-05-05]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盟市委组织部,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及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自治区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干部网络培训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自治区县处级及以上干部2019年度网络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一)各盟市、旗县(市、区)县处级及以上干部;

      (二)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及各人民团体,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县处级及以上干部;

      (三)自治区直属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比照县处级及以上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参学方式

       (一)已注册学员可直接登录“内蒙古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网址http://www.nmgce.gov.cn)进行学习。

      (二)新参训学员先登录网站注册本人有关信息,经所在地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其中,盟市委管理县处级干部登录各盟市分院注册学习,其他干部在网络学院主院注册学习).学员注册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用户名必须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可自行设定.参加学习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网站主页“操作指南”,也可咨询本单位网络学院管理员。

       (三)参训学员注册后,可在网站主页扫描二维码,下载手机APP客户端进行学习.

    四、结业标准

县处级及以上干部每人每年网络培训学时数不低于50学时(2019年度必修课程不少于10学时,选修课程不少于40学时),结业考试成绩应达到合格等次(60分)。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组织开展网络在线学习工作,确保全区县处级及以上干部全覆盖.各盟市委组织部要精心办好管好用好网络分院,打造务实管用、特色鲜明的培训平台。

      ()充分发挥管理员作用.各单位管理员要妥善管理登录账号和密码,切实履行好综合协调、管理服务、信息反馈等各项职责,加强对本单位参训学员学习情况的日常督促,认真做好网络学院的各项工作。

      ()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网络学院为非涉密网络平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保密意识,加强保密教育,严格落实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管理规定,坚决防范失泄密事件.涉密单位可依据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参训范围.参训学员要自觉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严禁在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发布、传播涉密信息、敏感信息以及与身份不符的言论.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

 

      技术支持负责人:

      李南南 联系电话:010-57406567 13391740877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