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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党支部“立项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20]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理念、载体和方法,进一步激发基层党建活力,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学校改革发展和“双一流”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现将我校2022年度党支部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全校在职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每个党支部限申报一个项目。以联合党支部形式开展项目活动,由项目主要负责的党支部进行申报。

二、选题范围

以下选题作为设计立项活动方案的参考范围:

1.以培育建设党建工作“最强党支部”、样板党支部为抓手,探索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完善党支部工作机制,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新路径;

2.在支部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按期换届、党内组织生活、工作载体建设、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做法;

3.在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的培育建设与作用发挥方面的路径探析;

4.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构建党史学习教育长效机制,锤炼党员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5.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师生优势,团结带领党员和师生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举措和先进典型;

6.在高校党支部建设与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工作的深度融合机制方面的路径研究,努力形成党建带动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7.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打造“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积极创新“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内容,增强党内政治生活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的创新举措;

8.积极搭建平台,创新载体,教育引导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人才培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9.以党建为引领,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围绕项目选题范围,结合当前基层党建的热点难点问题,借鉴科研课题立项管理模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开展立项选题和活动组织,不应直接照搬上述选题。活动方案要体现“符合师生特点,贴近师生需求、服务中心工作”的原则,操作性强;活动内容要有整体性和逻辑性,体现党组织活动的特点;活动形式要灵活多样,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平台,创新方式,提高成效。

三、参加范围

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党支部开展立项活动的指导,充分调动党支部的工作积极性,扩大活动覆盖面,支部立项率应不少于本单位现有党支部数的70%,从中择优推荐至少2项(其中至少含教工党支部立项1项)申报立项。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发动2022519日-523日)。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根据本通知精神广泛动员,积极组织,认真指导党支部进行项目的设计和论证。

(二)项目申报2022523日-530日)。党支部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党支部“立项活动”项目申报表》(简称《申报表》,“支部立项”相关表格和材料均可在组织部官网下载专区下载),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审核后,按照项目申报的推荐顺序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党支部“立项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简称《汇总表》),于2022530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表》(页数一般为4页,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汇总表》和《备案表》(一式一份),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udan425@163.com

(三)项目评审20226月上旬)。校党委组织部将组织评审,并于6月中旬公布立项项目。

(四)项目开展20226月-202210月)。各党支部根据项目设计开展活动。

(五)结项总结202210月下旬)。各项目认真做好“立项活动”的总结,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党支部“立项活动”结项申请书》(简称《结项申请书》),整理结项成果材料(应是突出活动特色的标志性成果,包括不少于5张活动照片),报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审核。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于20221031日前将各项目的《结项申请书》和结项成果材料收齐后统一报校党委组织部。

(六)项目验收及表彰。校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进行结项审查,通报验收情况,评选出校级优秀成果并予以集中展示宣传。

四、资助管理

(一)资助种类。“支部立项”分为两类,一是校级立项项目,二是二级单位党组织立项项目。其中,校级“支部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约15项,一般项目25项。具体数量依据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数量确定。没有进入校级立项的项目作为二级单位立项项目组织开展。

(二)资助金额。校级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000元,校级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500元。二级单位党组织立项项目的资助标准由所在单位参照校级标准自行制定。

(三)经费拨付。校级立项资助经费将在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经费使用办法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注重指导。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既要有总体工作安排,又要对支部加强帮助和指导,从项目设计、申报、实施、总结等各个环节推进立项活动精细化,并在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将活动抓好抓实。

(二)突出特色,力求创新。不同单位、不同支部要因地制宜,精心设计活动内容,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鼓励创新,努力打造特色品牌活动,避免千人一面。“立项活动”要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有机结合,并处理好党内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避免用党日活动、寒暑期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和单纯教学科研工作等简单代替“支部立项”。

(三)及时总结,健全机制。要及时总结“支部立项”的开展情况,注重通过网络、报纸等形式宣传主题活动的进展、特色等;注意活动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注重活动的总结提炼,积极撰写经验性材料或理论文章,巩固活动成果。以开展“支部立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机制,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各单位要用心培植,及时发现和大力宣传推广基层党建的先进创新典型,并把本单位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开展情况报我部。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党支部“立项活动”项目申报表

2.内蒙古师范大学党支部“立项活动”结项申请书

3.内蒙古师范大学党支部“立项活动”申报项目汇总表





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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