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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学校首批“最强党支部”建设名单的通知

[日期:2020-12-31]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师范大学“最强党支部”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党组字〔20209)要求,经党支部自评申报、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初步推荐,校党委组织部遴选结合样板党支部和“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验收情况,经学校党委会研究,首批确定建设49个内蒙古师范大学“最强党支部”(详见附件)。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做好统筹规划,把建设“最强党支部”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手段,探索“最强党支部”结对帮扶后进党支部工作机制,以先进带动后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切实推动各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对正在建设院级标杆党组织的单位,“最强党支部”建设进展情况纳入考核体系。

二、定点联系促进落实

充分发挥学校领导班子和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作用,全面建立“最强党支部”建设工作联系点,确保每个党支部都有人抓、有人管。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一岗双责”,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党建工作第一线,注重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以点带面,层层推进,不断促进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要持续跟进党支部建设进度,定期了解建设情况,指出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措施,推动“最强党支部”建设落到实处;要主动向所联系的校党委班子成员和校党委组织部报告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做好学校党委与基层党支部的联系纽带。

三、统筹工作结合

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要做好统筹规划。在工作方式上结合已开展的样板党支部和“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查找存在问题,细化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真正建设一支政治功能强、队伍建设强、组织生活强、作用发挥强、群众工作强的党支部;在工作目标上要紧紧围绕中心和重点工作深入思考如何通过最强党支部建设推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真正使党建工作成为中心工作的助推器,解决党建和业务“两张皮”问题。

四、突出创建特色

各党支部要从规范基本设置、建设基本队伍、落实基本制度、完善基本保障、发挥基本作用等“五个基本”方面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认真筛选、反复研究、提炼确保好“最强党支部”创建主题和品牌,记录好“最强党支部”的创建过程,精心培育典型,注重工作创新,力争做到工作有亮点、经验可推广。

五、强化内外宣传

学校将每月向2个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征集开展“最强党支部”建设的谋划部署、工作进展、实践成效或经验做法,发布在“内师先锋”党建工作微信平台,并择优向自治区高校工委及以上媒体平台选送。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也要充分运用校院两级媒介平台,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形成立体化、全方位、全覆盖的正面引导氛围。

六、加强管理考核

坚持过程管理、结果管理和动态调整相结合,学校将结合党建工作例会、年度基层党建调研督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等工作,对“最强党支部”建设进行跟踪管理考核,党支部建设情况、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实地勘察情况等将作为“最强党支部”验收依据。学校评定“最强党支部”,周期为三年,周期结束后,可参加新一轮评定。学校将根据评定情况,择优向高校工委推荐申报。对于出现不符合建设标准的党支部,学校将取消评定及相关待遇保障。党支部组织隶属关系调整或支部班子调整,应当做好接续建设和交接工作。

七、及时报送成果

每个党支部相关成果形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坚持边培育、边创建、边推广,入选党支部应分别于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送建设进展报告,对于开展的重点工作应及时报送。

八、完善激励机制

所在党支部被评为校级“最强党支部”的,党员及党支部在参评校级及以上党内表彰对象时,予以优先推荐。学校将为每个入选党支部提供5000元建设经费,经费使用办法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建设周期内实报实销。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首批“最强党支部”建设名单

 2.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安排


 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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