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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5-05-20]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调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有效激发党支部和党员的内生动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全校在职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以党支部申报为主,以联合党支部形式开展项目活动的,由负责项目的党支部进行申报。每个党支部限申报一个项目。
      二、立项活动主题参考范围
      1.党支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创新实践。
      2.紧紧围绕学生成长成才,加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党支部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的创新实践。
      4.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探索建立、健全党支部各项制度,提高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5. 创新“三会一课”内容与形式,提高党员和党组织的创造力。
      6.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将党建工作融入本单位工作,带动广大师生立足本职,在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
      7.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强化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提高新党员质量。
      8.创新基层党组织服务师生的具体载体,探索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新载体。
      9.创新党支部活动内容和方式,提升党支部活力,提高党支部凝聚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10.党支部创新推进工作的载体和内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师生员工办实事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建设。
      11.党支部共建工作的创新实践。
      12.围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完善党支部考核标准及体系,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13.整合现有资源,探索建立党建班导师制、党员导师制、科创竞赛导师制、社会实践导师制等机制,推动专业教师参与学生党建。
      申报时所确定的项目名称应更加具体,直接体现所要开展的工作和特色,不应是以上选题名称的直接照搬。
      三、时间安排
      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为:
      1.项目设计。 2014年11月20日前,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动员组织各基层党支部积极参与党支部活动立项申报工作。各党支部要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党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设计党支部活动的具体形式。要形成具体的活动方案、活动形式、时间、地点、参加对象、经费预算以及其他保证措施等事项。
      2.项目申报。党支部将酝酿成熟的项目上报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党委)根据项目的意义、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在党支部上报的项目的基础上,选择优秀的活动项目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各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党委限报二项,其中教工支部、学生支部各一项),由校党委组织部组织评审。因“立项活动”开展时间为一年,请各单位在推荐学生党支部优秀项目时优先推荐低年级党支部。
      3.项目初审。2014年11月10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党委)对本单位党支部的立项申请组织评审,确定向学校推荐的立项项目,并将《内蒙古师范大学党支部活动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A4正反面打印)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上报电子文档。申报表格可从校党委组织部网站:http://zzb.imnu.edu.cn/“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
      4.立项评审。校党委组织部组成评审组,评审确定获准学校立项的项目。学校对获准立项的项目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项目实施及管理。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实施立项项目,校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检查、敦促项目的进展情况。各单位要对党支部活动进行监督,对党支部项目的执行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完成后,党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写出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对获校立项资助的优秀项目,校党委组织部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同时开展校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的评选和表彰工作,并编选部分推广价值较大的成果以橱窗和报告等形式向各党支部展示和推广。
      四、经费保障
      1.教工党支部立项活动方案1500元/项,学生党支部立项活动方案1000元/项。
      2.各单位对立项项目可在学校安排经费的基础上给予配套支持;对未被学校立项的创新组织活动方案,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列为院级创新立项方案,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并指导实施。
      五、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注重指导。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是校党委以点带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党委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既要有总体工作安排,又要对党支部加强指导和帮助,从项目设计、申报、实施、总结等各个环节推进立项活动精细化,并在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将活动抓好抓实。
      2.突出特色,力求创新。不同单位、不同支部要因单位制宜,因支部制宜,因支部党员制宜,精心设计活动内容,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创新,努力打造特色品牌活动,避免千人一面。“立项活动”要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有机结合,并要处理好党内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避免用党日活动、寒暑期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和单纯教学科研任务等简单代替“支部立项”。
      3.及时总结,健全机制。要及时总结“支部立项”的开展情况,注重通过网络、报纸等形式宣传主题活动的进展、特色等;注意活动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注重活动的总结提炼,积极撰写经验性材料或理论文章,巩固活动成果。以开展“支部立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机制,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各单位要用心培植,及时发现和大力宣传推广基层党建的先进创新典型,并把本单位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开展情况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中共内蒙古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立项表格.doc201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