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固本强基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2015年度党建工作会议的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群体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新力,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主题,结合学校实际,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学校各项工作。
二、创建原则
充分发挥学校各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功能,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以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为重点,在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党组织中创建一批适应新形势、具有推广价值的示范点,积极探索、努力创新、不断规范,通过以点带面、典型引路,不断加强我校基层党建工作,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促进基层组织在学校建设发展中建功立业。
三、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群体创建活动
(一)示范群体工作项目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就以下工作设立示范群体:
1.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贯彻与落实;
2.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
3.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活动;
4.学生党员的培养、发展、教育与管理;
5.在“双高”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
6.教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机制;
7.在学术团队、重大项目组等教学科研组织和学生社团中设立党支部并开展党建工作;
8.党建工作推动学院(单位)中心工作;
9.党建带团建,党建促院风、学风;
10.教工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
11.二级党校建设;
12.其他具有工作基础和工作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
(二)活动步骤
1.申报。各二级党组织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选择创建工作项目,制定本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具体方案,创建主体为党政领导班子、党总支和党支部,创建方案应包括争创主题、活动载体、具体实施过程与方式方法等,并填写申报表(附件1)。每个二级党组织限申报1-2个创建项目,申报表和创建方案由二级党组织于2016年3月28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2.设点。2016年4月初,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基层组织申报方案和实际工作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经学校党委审批后,设立若干个示范群体培育点。必要情况下,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支持示范群体的创建。
3.创建。2016年4月至2016年7月,各示范培育点在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已有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创建活动中,各示范点要指定一名联络员,与党委组织部保持经常性联系,加强创建工作的交流和研讨。
4.总结。2016年7月,示范点创建单位对创建活动的形式、内容、党员参与情况、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设想以及群众对创建活动的反映等进行梳理总结,形成创建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学校将开展示范点创建评比活动,对示范点创建工作做得好的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5.推广。2016年9月底,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经验交流汇报会,通过橱窗、校报、网络等方式,对创建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四、组织领导
1.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群体创建活动是我校固本强基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建设活动的重心所在,也是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各二级党组织要提高认识,充分发动,精心部署,积极组织,进一步激发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和创造力,确保此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2.各基层党组织要强化领导责任,积极部署调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领导干部及支部书记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亲自抓好引领工作,带头落实引领任务,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形成“两级示范引领”的工作机制,推进引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中共内蒙古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