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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工作职责

[日期:2015-11-02]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办学水平。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党校教学、研究计划和措施,并积极实施和定期检查、指导党校各分校执行情况。 
      三、负责举办全校各类教工和学生培训班,培训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系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教育和灌输。 
      四、以党校为阵地,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积极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计划与安排、分析办班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六、抓好党校兼职教员的聘任、管理、并对其工作进行考核、督促。
      七、从党校自身工作实际特点出发,切实加强党校和各分校的自身建设。 
      八、积极保持与上级领导机关和兄弟院校党校的联系,争取支持,互通信息、互相交流,促进党校工作。 
      九、在校党委及校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助与合作,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